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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遴选的通知

来源:市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18:16 访问量:

各县(市、区)教体局、昌南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全市中小学生了解市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系列标准》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创建命名批“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能力,能够结合资源单位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课程资源介绍;对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资源单位运行良好,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已被评为全国、全省、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推荐。在市级复核中取消全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的、经整改符合标准的,可申报。

二、推荐流程

单位申报。各相关单位根据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要求,积极申报,填写《景德镇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上报至相关县(市、区)教体局。市辖单位、驻市有关单位、高校申报可直接报至市教体局。

(二)县(市、区)推荐。县(市、区)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宣传、发改、科技、工信、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计、林业、旅游、气象、粮食、邮政、文物等)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重点考虑国家、省、市级或有关行业已挂牌的各类教育基地。县(市、区)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报市教体局审核认定。

评议认定。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资质条件审查、实地考核,并在市教体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认定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作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提供安全适宜的固定场所。

(二)构建研学网络。县(市、区)教体局应统筹规划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认真遴选并推荐一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尤其要充分利用我市“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资源,精心打造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

发挥作用。各基地要将研学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发研学课程,编制研学教材(或手册),培养研学导师,不断提升研学品质。县(市、区)教体局和中小学要将研学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与周边研学基地合作进行研学课程与精品线路的开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提升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核心素养。

(四)强化管理。市教体局将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课程粗浅、社会反映不良的基地,予以通报或取消称号。

请县(市、区)教体局和有关单位务必于6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报送本地推荐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稿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本)同步发送至邮箱yiquxinci124@qq.com联系人:胡国强,电话:0798-8576086


附件:1.景德镇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2.景德镇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

2025教体基字8号关于推荐全市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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