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情况
继续做好教育概况等8大类别20余项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市级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了主要的行政信息,在局教育网上公开了详细的行政信息内容。2015年度,市教育局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03条,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03条,教育局门户网站的访问量累计达351092人次,新闻媒体10余条,为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至今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二、具体做法
(一)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三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信息作为公开重点(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各类招生政策、教育收费标准、城市教育费附加分配情况、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学生资助、民办学校网上查询、表彰决定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校务公开)。各类凡应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我局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第7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信息内容在审核上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教育局网上公示申请程序》的要求,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网站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我局对教育网站进行了改版,对原有栏目进行了调整。网站下设13个子栏目,新增加了“招生考试”、“便民服务”、“教育收费”等栏目,更加突出了网站的服务功能,并在积极开展教育论坛、网上咨询等栏目,适时对公众开放。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了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政务信息,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除了建立网页进行网上公开以外,还积极利用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发布我局招生考试等重要信息,每年春秋季坚持开展“开学为民服务周”活动,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解难释疑;公布局长值班电话及局机关监督电话;积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我市教育工作动态;局领导还带领基教、计财、人事、纪检负责人参加景德镇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群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就当前时策解答,并现场回答了群众的提问;同时还利用报纸等平面媒体,发布招生划片等重要工作信息。
(四)认真梳理文件,做好网上公开。主要分三步抓好网上公开工作:第一步是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科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梳理,最终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文件。第二步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页,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以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编码。第三步,组织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在原有的文件发布完成后,将信息公开网外挂,供群众阅读。在《景德镇教育信息网》上建立链接,方便寻找,也提高了信息公开网的访问量。确定日常文件信息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的公开,如招生改革、人事任免、办事指南等,尤其是群众最为关心的市直小学、初中划片问题,及时上网公开。同时利用微信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公示平台,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局职工主动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通过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对各科室量化考核的目标之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督查和考核管理。
(二)根据人民群众和广大网名的需求变化,不断调整和改进公开的内容和方向。注重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学历查询、招生信息、教师资格办理、办学许可、学费收取等信息的公开。注重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的提升,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加大教育工作宣传的主要平台之一。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发展状况的宣传广度。注重对门户网站的维护与充实,把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景德镇教育工作的主要窗口。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争取新一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2016-1-25
附件
景德镇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景德镇市教育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5 |
单位负责人:张学锋 审核人:温悦 填报人:冯小华
联系电话:8571868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5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