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和市教体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模范学校”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联合开展2023年度全市“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模范学校”推选宣传活动。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全市中小学“最美教师”10名: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或仍在教育系统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2.全市中小学“最美班主任”10名: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仍在教育系统发挥余热并担任班主任的退休教师。
3.全市中小学“最美书记校长”10名: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校级领导。
4.全市“模范学校”10所:环境整洁、安定有序、文化氛围浓郁、文明和谐的美丽校园。
二、推选标准
(一)全市中小学“最美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
2.道德情操高尚。
3.学识功底扎实。
4.常怀仁爱之心。
(二)全市中小学“最美班主任”
1.爱党报国,潜心育人。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爱生如子,甘为人梯。
4.坚持家访,爱班如家。
(三)全市中小学“最美书记校长”
1.班子团结优秀。
2.校园安全稳定。
3.师生积极向上。
4.文化活动丰富。
5.发展成效显著。
(四)全市“模范学校”
1.坚持五育并举,全面素质教育等到落实。
2.坚持“双减”质效管理,加强课程规范管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坚持依法治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4.坚持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5.坚持安全第一,扎实细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县(市、区)、市直学校推选 (2023年7月10日前)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选宣传活动方案,遴选确定市级“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候选人及“模范学校”候选单位,市直各学校每类别限推荐1名。
第二阶段:市级评选 (2023年8月10日前)
市组委会组织资格审核、市级评选,经会议研究和公示无异议后,8月10日前
第三阶段:推荐省级“最美”人选(2023年8月10日前)
我们将从全市“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中各推荐6人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中小学“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县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中小学“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模范学校”推选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同步启动推选工作,努力将身边更多优秀且平凡的“最美”人选挖掘出来,讲好身边师德故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育人实效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经历真实可靠,具有鲜明的特点、亮点和闪光点,充分体现时代性、先进性、导向性。
三要统筹兼顾各类典型。要以事迹为基础,向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和教师家访制度、长期扎根乡村教育、育人成效显著的一线教师倾斜,向音体美劳、科学教育和思政、心理健康教育等教师倾斜。
四要注重加强选树培育。要健全“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选树培育机制,把入选典型请进校园、请进课堂,用身边人身边事诠释师德内涵。
五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引导和协调各级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报道各级“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书记校长”“模范学校”典型事迹。各县级融媒体中心、各校网络平台要跟踪报道好此次推选宣传活动,加强与市融媒体中心网络互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掀起宣传热潮,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吸引优秀人才竞相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