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是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在国家“双减”政策大背景下,旨在丰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随着“双减”政策的推进,学生学业负担得以减轻,但学校面临课后服务资源匮乏、素质教育课程无法充分保障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允许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以满足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一)丰富课后服务内容。通过引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为学生提供多样的体育、艺术、科技等素质课程,弥补学校课程资源不足。
(二)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学校课后服务的整体质量,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优化课后服务管理。规范非学科类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方式,确保其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维持教育的公益属性。
(四)保障学生安全与权益。通过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学生在校课后服务的安全,确保课后服务的规范有序。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准入条件。非学科类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需具备相应资质,拥有完善的师资、课程体系和管理机制,以确保服务质量。
(二)规范遴选流程。从上报需求、发布公告、申报遴选、评审公示到签订合同,规范非学科机构入校的全流程,以确保遴选过程公平公正。
(三)完善管理机制。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课程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要求学校对非学科类机构的服务全程监督,确保学生安全和服务质量。
(四)建立评估与退出机制。定期评估非学科机构的服务质量,建立“白名单”管理制度,对于未达到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及时退出“白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确保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平稳进行。
(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包括“白名单”管理制度,确保非学科机构的服务合规并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三)健全评估机制。从资质、课程质量到家长和学生满意度等多维度进行全面评估,以持续改进课后服务的质量。
(四)规范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条件,对于不合规、服务质量低或存在安全事故等情形的机构,依据合同和评估结果,及时清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