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教育体育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举措,取得一定成效,有力促进了景德镇教育体育改革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严格落实工作计划。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3、扎实开展普法教育。一是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法治副校长进入校园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场,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品德、心理健康、交通安全和毒品安全等为主题的专题法治教育4-6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演讲、主题班(团、队)会、法治教育课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2022年共有20万学生参与各类活动了解防范欺凌的方式方法。二是全面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联合政法、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未成年人重点保护机制。三是通过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全市学生100%参与“宪法小卫士”网上学习。四是组织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市直各学校组织学生参与2022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取得全省第一,参与率及优秀率均为100%。
(二)深化改革,积极整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是调整行政职权相关事项。按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及时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下放行政许可。市教育体育局现保留3项行政审批职能,即教师资格认定、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批教育机构审批、权限内民办教育全日制高中教育事项审批。对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权已下放县区教育体育局。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理、集中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我局落实相关责任科室,教师资格考试全面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社局具体实施;全面实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参加考试。全省教师资格已全部统一为国家考试,由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考试结果及个人申请进行认定。按照规定,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申请,现场确认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给出认定结论,认定程序全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操作。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批教育机构审批、权限内民办教育全日制高中教育事项审批均制定了审批工作流程。2022年认定了教师资格1044名,其他三项为0。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站式”行政审批工作。完善了市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优化政务服务措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录入工作,并积极配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受办分离”改革,将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进驻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市政府公布的“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市教育体育局共有“一次不跑”事项两件,1.中小学、中职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2.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有关事项的备案;“只跑一次”事项4件,即1.教师资格认定,2022年共办件1044件,2.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批,2022年共办件0件,3.权限内民办教育全日制高中教育事项审批,2022年共办件0件。同意景德镇市江南武术院变更校名为景德镇市江南武术学校。完成9所涉及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非营利性登记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督导工作。今年来,多次收集全市高危险性体育场所各类信息,完善体育产业监管信息网,强化体育产业监管信息保障。会同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和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2、规范决策制度,推进科学合法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景德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等政策文件,全部严格遵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并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提升了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3、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务公开条例》,在市政府网、市教育体育网、局政务公开栏中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做到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各中小学校定期将学校重大决策、招生、收费、教师聘任等公布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听取群众对学校的意见建议。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照要求,全面清理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强化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力求规范性文件制定合理合法合规。
(三)推进依法办学,建设法治化的学校治理机制。
1、规范办学行为。一是规范招生工作。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均衡发展、就近入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无条件接受符合条件的区域适龄儿童报名,公平公正摇号录取,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均等的义务教育机会。高中招生方面,继续推行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政策,指标提升至70%,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德镇锦荣学校目前已停办注销,各项后续工作均已处理完成。二是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课时,严禁违规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落实教育收费政策,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建立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保安人员、防护器材配置工作,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加强“技防”建设,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覆盖率达100%。定期开展消防、食堂、卫生等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构建平安校园。开展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14所艺术类机构(含艺考班)进行摸排,14所机构已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2、聘用法律顾问。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了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涉法事务。同时各学校与所在区域司法部门法律工作人员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教育体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四)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随机抽查。今年我局开展了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视导评估随机抽查工作,综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行政告知、行政指导。指导督促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校园安全和办学质量。
2、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录入、归档制度。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根据教育工作实际安排了相关执法检查。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机关编制问题,没有成立专业的法规部门,在基层执法工作时的缺乏方向性指导。各科执法人员工作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加之行政执法队伍年轻,没有经验,新考试获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培训相对滞后。造成基层执法工作不够专业,执法材料、案卷整理不够规范。
2.教育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不够具体,且未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教育法规实施细则的严重滞后导致有法难依。实施细则不能与教育法规相配套,使教育法规形同虚设,从而造成有法难依的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为抓手,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细化机制,有效发挥法治在全局中心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1.加强对法定职权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的学习,加强工作专业水平,尽快实现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线下办理的一致性、同步性,提高我局政务服务管理效能。
2.加大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和骨干力量培育力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提升我局全体人员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解决当前法治工作人员专业不足等问题。
3.畅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全过程监督。落实 “最多跑一次”改革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和系统保障,确保便民措施执行到位。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全过程覆盖。充分运用案卷评查、文书规范、风险提示等多种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