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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景德镇实施中小学生统一接送的议案》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教育局行办 发布时间:2018-09-11 14:22 访问量:

欧阳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景德镇实施中小学生统一接送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按照“就近入学、合理寄宿、借力公交”的整体工作思路,多管齐下,齐抓共管,解决学生上放学的交通问题。国务院2012年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后,我市依法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配备校车或引入校车服务提供者,集中接送学生幼儿。全市现有正规校车45辆,其中属于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南客校运校车18辆,乘坐校车的学生幼儿1774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52名)。 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景德镇市还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2013年,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确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每年秋季开学前后,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安监局坚持开展校车联合检查行动,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或托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故在城区实施中小学学生统一接送的建议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于法无据。

非常感谢人大代表对学生交通问题的重视和关心。我们将采纳建议,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校车安全运行的监管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适当发展校车,更好服务学生交通需求。

景德镇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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