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景德镇市部分行政和事业机构调整的批复》(赣编办文〔2022〕4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22〕4号),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重大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教育体育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县(市、区)教育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双减”政策,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研学旅行工作,促进全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公平;组织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中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网点布局调整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课程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电教仪器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直接管理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做好全市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及教育所承担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服务工作。
(六)指导或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八)统筹管理学校后勤、体育产业工作。
(九)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群众科学健身;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统筹规划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性大型体育竞赛活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赛事承办任务,做好反兴奋剂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场馆设施布局,推动、指导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规范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扶持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
(十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政策、规划;监督检查全市教育体育经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筹措及使用管理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及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的各项教育体育经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中小学教师队伍和体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教师和教练员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称评审、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培养培训等职能;承担教育体育系统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的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经教育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教育体育部门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体育部门组织承办的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八)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对外教育体育交流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工作重要文稿,负责网站管理、新闻报道、宣传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负责行政复议和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绩效考核、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综合性工作。
负责人:吴华
联系电话:0798-8576290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和人才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选拔、配备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市直学校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各类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市直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聘任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员工的离、退休及教职员工中亡故人员的遗属补助、抚恤工作。
负责人:江幸福
联系电话:0798-8572088
(三)基础教育科(市学前教育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拟定普通教育的规划,指导和推动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的教材选用、落实国家课程设置和乡土教材的审定工作;管理并指导全市青少年学生普及科学技术学会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德育、思想政治和普法教育工作。
负责人:罗斌芳
联系电话:0798-8576086
(四)竞技体育与卫生艺术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的体育后备人才和教练员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协调保障运动员参加各类比赛;负责全市体育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和场馆使用工作;做好二级运动员的审核确认工作;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劳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红十字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负责人:俞劲
联系电话:0798-8576115
(五)计划财务科。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编制市直教育体育事业经费年度预算;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多渠道筹措、监督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费拨付、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资金的规划、分配和使用;统筹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负责人:方青松
联系电话:0798-8575272
(六)师资科。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教师表彰、教练员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培养培训、交流轮岗、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及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评审工作;负责实施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人:周顺玉
联系电话:0798-8576619
(七)群众体育科。研究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行业体育、社会体育及其他特殊人群体育的发展和全市体育场地调查统计工作;拟定推行《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体育产业的发展和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推广,指导做好各类体育社团的审核考核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郭金焰
联系电话:0798-8576108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并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学籍管理;协助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职教网络,指导农村职业教育;负责全市成人教育及高校联系工作。
负责人:陈矾
联系电话:0798-8576293
(九)安全维稳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调解民事纠纷和内部矛盾;负责协助公安部门查处系统内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负责下属单位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
负责人:邹新国
联系电话:0798-8576252
(十)教育督导室。承担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教育高质量发展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负责人:吴慧玲
联系电话:0798-8576297
(十一)社会力量办学监管科(体育产业监管科)。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学和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复核备案工作;负责全民健身计划资金使用监督;指导审核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依法实施体育经营稽查,协调指导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协调、监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本系统体育场馆的建设及设施配备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
负责人:周子超
联系电话:0798-8576287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负责人:徐翀
联系电话:0798-8576628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发展中心17栋。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方式:0798-857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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