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昌南新区文体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 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江西省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景德镇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景德镇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作意见》22教体发33号.pdf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107号
